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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农村财务管理,提高农村财务公开水平,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陆良县在全面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同时,注重五项规范化措施,不断提升村级财务管理水平。
首先是财务核算规范化。全县10个乡镇农村财务统管中心全部实行会计电算化工作,电算化率达100%,同时,在财务核算软件单机版的基础上,该县计划开发在U盘版软件,便于推广使用,通过电算化,规范了会计账户的设置和核算口径,保障会计报表口径统一、标准一致,汇总信息准确,统一规定了电算化记账凭证、账页、会计报表、财务公开榜等打印纸张的尺寸和装订要求。二是财务制度规范化。村级代理服务所按照《陆良县农村财务管理办法》、《陆良县农村财务专用票据管理办法》等规范化管理制度,统一管理农村财务专用印章、对农村财务会计报表报送、表册、账册设置等具体业务进行规范管理,形成以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三是财务公示制度规范化。村级代理服务所按时公开各村财务收支结余状况表,推行审计公示制度,加强审计监督,通过账务公开、审计公示等,让群众在村民自治中取到财务监督作用,使村干部对财务制度执行的态度和观念有较大转变。四是财务权益分配规范化。农在确保农村集体资金所有权、资金使用权、资金使用方向、资金收益权、分配权“五不变”的前提下,全面实行村财务委托代理管理,确保村级利益不受到影响。五是财务基础工作规范化。通过加强账户管理,村、组由乡(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在银行或信用社统一设立“村集体资金专户”除专户外,不得私设账户和存款;凡村、组收取各种款项一律使用全县统一印制的陆良县农村财务专用收据,加强对票据的领用、使用、核销进行登记管理,实行交旧领新制度。
目前,全县140个村(居)民委员会、1038个村民小组的账务处理和资金管理全部委托乡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代理。村委会统管达100%,小组统管达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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