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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0年7月25日召开的市政协重点提案《关于加强我市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建议》面商会议上,市人民政府宁副市长对我市农村财务管理,特别是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提出4点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农村财务管理事关农村稳定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仅是一项业务工作,更是一项政治任务。由市农业局牵头,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配合,开展一次全面工作调研,针对存在问题,结合各地实际,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在调研的基础上,代市政府起草一个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政府、组织、纪检监察、农业、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共同抓好农村财务工作。
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农村财务。要把好资金“进口关”,所有进入农村集体的资金必须纳入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办公室统一管理,专户储存,不得有账外账的现象存在;所有支出必须通过专户办理,防止乱开乱支现象发生;集体资产的处置必须贯彻民主公开的原则,由农民群众集体决定;要建立规范的民主理财小组和议事制度,规范开支审批,完善民主公开制度。
三是加强教育,选好队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任人唯贤的原则选好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财会人员,赋予乡镇业务主管部门一定的财会人员管理权限,强化对财会队伍的管理和培训教育。通过文化水平、业务技能、案例分析、警示教育等途径,加强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教育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定期不定期的开展财务审计和村组干部离任审计,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四是加强检查,强化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要定期对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财务公开的基础上设民情信息箱,有效解决农民群众信息反映渠道不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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